• 正在播放:暗之伴走者2:主编的条件-
  • 请不要相信视频内的各种广告和网址

剧情简介

导演:三木孝浩 

主演:松下奈绪 古田新太 津田宽治 白石隼也 今野浩喜 小宫浩信 八木亚希子 温水洋一 野间口彻 前野朋哉 真野响子 森本治行 田中泯 平泉成 岩松了 

当红一时的传奇编辑,被业界有实力的漫画出版社邀请,委以总编之职,以求复兴。然而,不久他就堕楼身亡,现场没有遗书,事件也看似没有疑点,警察最后以自杀来认定。但是,关于他的死,仍旧疑点重重,编辑部人员也议论纷纷。“是他杀?还是自杀?”,对此抱有怀疑、如今负责出版相关事宜的调查员水野优希(松下奈绪),和已成为主编的醍醐真司(古田新太)再次连手调查事件,过程中还牵扯出不明古画稿,更与战后最大悬案「下山事件」有关联,,,,,,详情
  • 0.0分全集

    迷惘的终焉

  • 0.0分全集

    记忆搜查SP3 新宿东署事件档案

  • 0.0分09

    热点

  • 0.0分08

    合奏

  • 0.0分全集

    水平线之歌

  • 0.0分08

    暗芝居 第十四季

  • 0.0分全集

    谱写明日的照相馆

  • 0.0分13

    暗芝居 第十三季

日剧暗之伴走者2:主编的条件 / 暗之伴走者2 / 暗黑护送2热评

  • 欢乐分裂

    剧情复杂度较第一季下降,但整体水准依然保持,进一步阐释升华「漫画」于娱乐之外的社会意义与道德功能,而漫画编辑作为其守护者,在艰难中与作者的相守相望,共同成就一桩伟大的产业;主观镜头与前景遮挡镜头营造的偷窥感,延续悬疑风格;在寻访中呈现的罗生门,勾勒出一个立体鲜明的人物形象。

  • 玫瑰水母

    温情部分较多,悬疑推理偏弱,这点不如第一部平衡得好,最后两集剧情推进得不错但谜底比较泄气

  • 昏金暗玉

    有时我会想日剧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即便在切入角度多元化的今日,日剧仍然承担着一种可能,就是传递奇迹的可能,这份奇迹名叫: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也就是说,现实中稀缺或不太可能存活的美好,在日剧里它给你,即便你认为「虚假」,它也给你。

  • 我們的失敗.

    7.5 补标

  • 麻油

    编辑部的故事:傲娇大叔与废柴手下

  • обломов

    不要把命丢掉啊…这一季的案件不复杂但是对于漫画编辑这份工,刻画得更出色了

  • 0516

    居然有第二部,赞!

  • 颜落寒

    掘洞之人,反坠其中。漫画杂志把这个时代定义成了水蓝色。

  • 小月

    小小漫画欢欢喜喜的背后也有这么多的无奈和心酸。路飞各种乱入,给人鼓舞,哈哈

  • つどせ

    不像第一季那样强行营造气氛,赶脚比第一季好看

  • 槍櫻

    最后与其说是反转不如说是一轮强行洗白,落了俗套,但整体维持了第一季的质感,博学、双商高、三观正,还有比醍醐桑更适合做领导的吗

  • 戚阿九

    依旧质感炸裂

  • 猫饭

    相比于第一部以漫画为引子,类似《白夜行》《地狱变》的黑色电影质感,第二部节奏和枝线安排有些散漫失控,更像是以“主编之死”展开的公民凯恩似的拼图面面观,通过生者的回忆还原毒舌又爱得深沉的漫画主编,“水蓝色”之谜就是漫画改革梦想中的玫瑰花蕾。第一部侧重于漫画家和漫画编辑互相成就的故事,贯穿了对黄金时期大师的推崇,漫画技术演进科普,写实风格“剧画”的怀念等; 第二部的重点更像是有着死亡阴霾的《重版出来》,聚焦在漫画杂志的革新和“初心”,主编和编辑们,杂志社和读者的关系,人们喜欢漫画英雄,因为那些每天挤地铁被上司责骂的上班族从中收获勇气和疲惫生活不灭的梦想,找到儿时吃着麦芽糖看拉洋片的简单快乐。零食和漫画,正是这些“不必要”之物构成了人之为人的爱与自由。

  • 妖精骑士艾丽卡

    我感觉这已经变成民俗推理了……

  • 榜上有名猫

    案件迷离的魔力不如上一季,剧情大致分了凶案线与主编线,亮点在主编线的的编辑部成长故事,醍醐表现越来越沉稳,演员发挥也出色,尽管结局的风格和系列色调有偏差,反正我满意。

  • 猫久禧

    春日剧中水平最稳的,漫画和爱漫画的人所带来的感动,中二却很炽热啊~~真的太适合在春夏时节看了

  • 小J²

    法爷又被调侃假面骑士梗了。。。

  • 面白饭Θ☉Θ

    喜欢这种跟专业相关的推理剧

  • 高源

    对漫画业的表现很写实,剧本是远不如上一季

  • 犬系少女刘七七

    没第一季好看

  • 影片评论

    本站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至laohanzong@outlook.com (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 2024 WWW.LAOHANZONG.COM